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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音樂才藝秀活動 ,歡迎學生踴躍報名參加, 詳如附件

新北市三重區光榮國小110學年度樂音樂才藝秀活動實施辦法 詳如附件
一、 依據:本校學年度品德教育計畫辦理 。
二、 目的:配合本校品德教育宣導,營造一個溫馨、和諧與關懷的校園藝術環境,培養學生藝文興趣,藉藝文活動提昇學生品德操守,並鼓勵主動參與及欣賞藝文活動。
三、 主辦單位:學務處
四、 協辦單位:家長會
五、 活動對象:本校具特殊樂器才藝之三~六年級學生。
六、 活動時間:111年3月2日(三)至111年6月8日(三)。
七、 活動內容:(一)組別:個人組、團體組(2人以上)。
     (二)類別:樂器演奏(含國樂、西樂獨奏、…等)。
八、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3月24日(四)止
九、 演出時間及場地:暫定5月初於3樓多功能教室。
十、 相關事項
(一) 請洽學務處或導師處領取並填妥報名表送交學務處,報名後經甄選合格即安排時間表演。
(二) 每人團體組及個人組限至多各報名一場,演出不超過4分鐘。
(三)演出所需樂器除鋼琴、鐵琴、木琴及鼓外、由演出者自備及搬運。
(四)請老師鼓勵小朋友自由報名參加,報名表可至學務處領取。
(五)甄選完後個別通知錄取名單及表演場次。
十一、 獎勵
1.個人組每人頒發100元禮卷,團體組頒發200元禮卷,經費由節慶活動項下支出。
2.參加本活動依規定完成演出,並經學校評定認可者,得由學校頒發「校園小藝人」證書,並安排於學校適當活動中演出。
十二、 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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